第二百章 修士也是人(2/2)

沈云自己做过半年药铺伙计,和三年杂货铺子的账房先生,深知“一分价,一分货”。即便是宰客,同一种东西,卖价贵的,也肯定要比便宜的要好一些。

是以,他直接去生意最好的那个摊位,拿了一份最贵的朱砂墨——坊市里的朱砂墨都是大玉盒装着。客人们买朱砂墨都是自带玉瓶或者玉碗之类的。卖的时候,摊主用长柄的白玉勺,从大玉盒里头舀一勺,这叫一份。

当然,摊主也提供玉瓶。只是,一百份朱砂墨的价钱也当不得一只三指高的小玉瓶。

沈云冷眼观之,坊市里的客人们虽然大多数都穿得光鲜亮丽,但却没有那种一掷千金的豪客。

尤其是那些买符纸、朱砂墨的客人们。他们的穿着普遍比其他客人要显得简朴一些。想来是学符术的耗费太大,他们手头都不是很宽松吧。

红漆盒子里的宝藏里倒是有几只玉碗。只是,沈云一只也没有带在身上。反正百宝囊的保质效果杠杠的,所以,他付了一份朱砂墨的灵珠后,从百宝囊里拿出了一只干净的白瓷碗。

摊主看到他手里的碗,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,不满的皱了皱眉头:“我说道友,我家的紫金朱砂墨是这石桥坊市里品质最好的。价钱也公道得很。你用这种寻常的瓷碗来装,是打我的脸吗?”

“不是。我只带了这个。”沈云连忙解释,“我和朋友一起来的。他身上带有玉盒。”

“这样啊。”摊主将信将疑,往他碗里舀了一勺朱砂墨,嘴里还不放心的叮嘱着,“紫金鼠的血本来就是同阶妖兽血里头最娇贵的,不易保存。用它制出来的朱砂墨也是最容易变干的。一份朱砂墨搁在道友手头的这碗里,半刻钟不到就完全废掉了。道友最好尽快与你的朋友会合,将它放进玉盒里保存起来。”

“多谢。”沈云心头大震,好不容易才没有在面上显出来——妖兽!我的天帝老爷,原来上好的朱砂墨是要用妖兽血调配的。

呃,妖兽血!还是算了吧。真碰到妖兽,谁猎杀谁,还不知道呢。

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曾提到过妖兽。那是一只叫做七心虫的妖虫,太师祖在手札里花了很大的篇幅,详尽的写出了如何与之搏杀的经过。

过程可谓惊心动魄,万分惊险,另外,太师祖还占了两分气运的便宜,终于将凶恶狡诈的七心妖虫斩于剑下。而他自己也是筋疲力尽,伤痕累累,在床上休养了小半个月,才渐渐恢复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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